信网6月1日讯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院士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2022年2月15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李沧区东川路与龙水路交叉口青岛院士港二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青岛院士港二期项目五号楼负一层设有2间锅炉房,分别安装了3台4蒸吨天然气锅炉和2台3蒸吨天然气锅炉,5台天然气锅炉均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且 5台天然气锅炉应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均未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排污信息。 青岛院士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设项目管理类(序号1)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青岛院士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分别处以112587元和12500元的罚款。(信网记者)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