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24日讯(通讯员 王晓雁 李爽 记者 陈璐)近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介绍相关业务宣传内容中含有使用“全国第一”用语来宣传自己。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来源:崂山区市场监管局) 据介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属在广告中使用禁止性用语的情形。鉴于当事人系在其自设网站发布宣传广告,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已及时改正并签署了《承诺书》,承诺纠正违法行为,符合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条件。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崂山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制定推行《关于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的同时,全面梳理省市两级不罚、轻罚清单,积极出台《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列入清单的行政处罚事项,符合条件的实施“照单免罚”。2021年,共对辖区商户轻微违法行为实施“照单免罚”9起。 据悉,免罚不等于免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所有市场行为必须循法而行。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免责机制,在坚持“于法有据”“过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和“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原则,探索严格审慎执法。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优先运用提示、告诫、约谈、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 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据了解,2021年至今,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共对辖区商户轻微违法行为政策告诫19起、责令改正120余起、行政约谈30余起、批评教育200余起。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触及底线和红线的问题上必须坚持严查。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及食品、药化械、特种设备等领域专项整治,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1年共立案336起,罚没款400余万元。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