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16日讯(记者 王琪)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第一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其征收目的是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1.5%的需缴纳此项非税收入。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98号)出台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实行暂免征收,对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每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期,青岛高新区税务局咨询热线都会接听答复不少辖区企业的政策咨询。2021年,针对部分企业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分档减缴优惠政策不了解的现状,高新区税务局提前谋划,及时整理制作《非税收入优惠政策明白纸》,通过办税服务厅咨询台、税企邮箱等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将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享受方式等向缴费人进行全面辅导,帮助企业享受优惠,缓解资金压力,同时也推动了辖区企业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 青岛高新区税务局精准宣传辅导的系列举措受到了辖区企业认可与好评,丹佛创新管理培训学校姚会计表示:“我们对非税收入方面的政策之前不够了解,明白纸让我们对各项优惠政策一目了然,后续我们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合理设置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充分享受优惠政策。” 据了解,2021年青岛高新区辖区内企业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优惠力度持续加大,企业减负显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4%,有力促进了残疾人就业。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