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9日讯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6月以来,青岛茂昌眼镜有限公司、青岛康视堡眼镜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因使用强制检定验光仪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被主管单位处罚。 6月2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多份处罚决定书。5月18日、19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茂昌眼镜有限公司、青岛康视堡眼镜有限公司、青岛佳琪光汇眼镜有限公司、胶州市卫董康眼镜店、胶州市康美眼镜行、胶州市半岛眼镜店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上述企业在经营中使用验光仪器无检定合格证,涉嫌在经营是使用验光仪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上述企业违法使用的验光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且使用时间较长,属严重违法。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上述企业立即停止使用未检定验光仪器,并分别处以警告、罚款500元。(信网记者)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