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北区) 信网6月1日讯(通讯员 周文静 林思萌)“感谢市北区行政复议办公室,感谢你们帮助我们家解决了这个大困难。”2022年6月1日于某某代理人刘某拿着“复议为民促和谐、细致入微化纷争”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在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回访过程中表达了对市北区司法局感谢。 据悉,申请人于某某罹患乳腺癌、恶性淋巴瘤、白血病等疾病,曾行骨髓移植术,需长期药物治疗,医疗费用负担很大。2021年10月,被申请人合肥路街道在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动态调查中发现申请人女儿就读的中学为高收费私立学校,有社会爱心人士为其缴纳学费3.43万元。2022年2月18日,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有“家庭成员在高收费中小学自费择校就读”,不符合办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撤销其低保待遇,申请人对撤销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市北区行政复议办公室考虑到若在本案未结前撤销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可能使申请人无力支付维持其生存的医药费等开支,考虑到保障困难家庭、就医需要及低保兜底保障职责,市北行政复议机关在案件审理中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聚焦行政争议矛盾化解,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直是市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办案的行动指南。为进一步查明行政复议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月9日下午,市北区司法局针对疑难案件举行行政复议听证会。听证会上,申请人陈述了行政复议请求及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就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和依据进行了答复。听证主持人在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归纳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各方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经审理,复议机关认为社会爱心人士对申请人女儿的救助是明确对象的“一对一”私益救助,属于私人馈赠性质的民事行为,应受《民法典》之赠与合同调整,而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件,且爱心人士的资助直接支付到学校账户不能由申请人家庭参与分配。在有爱心人士施以援手的情形下,强制申请人女儿放弃优质教育服务,转而接受公立义务教育,于情理不合,亦伤害了爱心人士的慈善义举。综上,市北区行政复议机关撤销了合肥路街道撤销申请人最低生活保障的行为。 今年以来,市北区司法局厚植为民情怀,在青岛市“复议睦万家”党建品牌的引领下,紧紧围绕复议为民这一中心,着力把复议体制改革成效转化为为民服务实效,通过行政复议抒民困、解民忧,让群众获得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实惠。自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出台《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办法》后,市北区行政复议办公室通过回访监督,倒逼行政机关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复议纠错决定,有效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下一步,市北区司法局将继续推动行政复议闭环管理跟踪问效的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透明度,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