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0日讯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近日,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结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0000万元罚款。(信网记者) 相关链接 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此前曾多次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胶州市城乡建设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主管单位处罚。 (来源:网络截图)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