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交通运输局) 信网4月28日讯 (记者 顾青青)4月27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高军带队,前往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调研“三项措施”落实进展情况。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港口船舶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提升水路运输危险货物本质安全水平,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安全管理新局面,市交通运输局、青岛海事局、董家口海事局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港口船舶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共治“三项措施”的实施意见》,决定联合推动实施港口高质量选船、作业前管系试压和船岸联合巡查等三项措施(以下简称“三项措施”),不断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强化以港管船,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调研中,刘高军首先来到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码头现场,详细了解企业落实“三项措施”人员配置、物资保障等情况,初步听取了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对“三项措施”配套机制建立、资金保障、信息共享协作等方面的探索成果报告,重点听取企业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和“三项措施”推进情况介绍,对企业不断结合实际探索“三项措施”应用落地工作给予肯定。 刘高军指出,港口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港口企业狠抓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在疫情防控和保通保供“双重压力”下,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三项措施”是进一步加强港口船舶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提升水路运输危险货物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安全共建共治的有效举措,将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保障我市海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刘高军强调,海上事故多发是当前港航工作必须正视的现实,近期多起水路运输事故的处置经验警示着我们船岸高效联动的重要性,各港口企业要抓好“三项措施”自主实施,切实增强风险自主防控能力。交通会同相关海事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危险货物港口企业、航运企业和货主的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帮助,推动具备条件的港口码头主动建立运行“三项措施”,推动相关危险货物航运企业、货主加入“三项措施”,各方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 青岛海事局黄岛海事处有关负责人会同调研。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