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崂山区) 信网4月19日讯(首席记者 杜杲燃)为切实加强辖区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有效打击违法违规安装、使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全面净化辖区卫星电视广播传播环境,近日,崂山区综合执法局结合老旧小区集中整治对小区居民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小区非法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居民逐家逐户走访动员,同时向社区居民解读并发放《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宣传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设施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居民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行为,教育引导他们积极主动配合拆除行动。经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大部分住户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拆除了非法设施。 此次行动,共拆除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4件套,其中,居民主动拆除10件套,集中拆除并收缴卫星地面接收设施4件套。下一步,崂山区将进一步加大对私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打击力度,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着力推动全区广播电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据介绍,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一般都安装在高处,如果坠落,很可能损坏东西、伤及行人。安装在阳台或外墙上时,也极易影响邻里的正常采光,损坏他人的权益。非法安装的“小锅盖”没有经过科学的抗风设计。很难保证安全,一旦被掀翻,首先就会对建筑物本身造成损坏,导致屋顶开裂、渗漏,或造成部分墙体脱落。在雷雨天气中,雷电通过电磁场的作用会在“小锅盖”上产生瞬间强电流,并带入室内,不仅会烧毁家电,还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特别是雷雨高发期的夏天,每年因为卫星锅造成的雷击事故,多不胜举。有些“小锅盖”可以接收到含有暴力、低俗内容的节目,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对社会稳定带来极大危害;由于“小锅盖”无法接收到本地新闻,严重阻碍了当地党和政府有关政策的传达落实,削弱了舆论引导能力。 根据国务院第129号令即《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