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18日讯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康复医学研究所)涉嫌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被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处罚。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收到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交青岛市中医医院检查情况的函》,省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联合检查组检查发现,青岛市中医医院在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交由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处理。 经初步核查发现,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青岛市中医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时,违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青人社发〔2018〕5号)的有关规定,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用药)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康复医学研究所)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对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康复医学研究所)处以造成基金损失金额1.1倍的罚款,即罚款197765.14元。(信网记者)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