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2日讯(通讯员 李媛 行动员 万凌云)22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1月18日,镇江京口区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在京口生态环境局正式签订。京口区检察院、公安京口分局及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参加。 据介绍,2021年6月,某企业法定代表人郭某某在镇江京口区某地块非法从事废机油收集、贮存及处置。处置过程中,废机油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该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公安局京口分局予以立案,并对上游进行追溯。经核实,上游7人涉嫌刑事犯罪连同郭某某被一同移送京口区检察院。 2021年12月,郭某某及上游杨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检察院移送法院审查起诉,其余6人因犯罪行为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并移送京口生态环境局。 现场 根据《镇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鉴于郭某某涉嫌污染环境案已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京口生态环境局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其间,成立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多部门磋商小组,加快磋商赔偿办理效率,以前期磋商意愿反馈、后期签订磋商协议的方式推动损害赔偿及时开展。 磋商会上,当事人表示已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同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磋商工作,就修复方案达成一致。 京口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受损地块进行损害评估。同时,对受损地块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进行应急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经评估,整个受损地块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约45万元。 下一步,京口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磋商协议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确保受损地块生态环境修复到位。 校对 盛媛媛 来源:紫牛资讯 文章来源:紫牛新闻。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