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8日讯(记者 王琪 通讯员 杨磊 高晓华)近日,市南区检察院依照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一名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她度过生活难关。在这乍暖还寒时节,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就像春日里的阳光,温暖着被救助群众的心。 2019年8月,王阿姨(化名)在过马路时,被张某(化名)驾驶的车撞倒,导致严重骨折。经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南大队现场勘查,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阿姨不承担事故责任。双方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至市南区人民法院,经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王阿姨各种费用8万余元。然而保险公司仅赔付了部分费用,高昂的医疗支出使王阿姨生活陷入了困境,于是她来信向市南区检察院反映情况。该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核实,认为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法律规定,依法对王阿姨支持起诉;同时,发现王阿姨家庭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主动告知其可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该院对王阿姨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依法审查,发现王阿姨在手术后留下了后遗症,无法工作,无生活来源,还需照顾90岁的老母亲和患重病的丈夫,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于是第一时间启动救助程序,向王阿姨发放司法救助金六千元。王阿姨对检察机关的主动告知、及时救助表示衷心感谢。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为民谋福祉的“民心工程”,蕴含着满满的法治情怀。今年以来,该院以“作风能力提升年”为抓手,全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共对11名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金近5万元,将检察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每一个申请人心坎上,用心架起人民检察与人民群众的“暖心桥”。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