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5日讯(记者 陆彦蓉)3月13日0时许,市民林先生到兴隆路派出所求助:12日23时许,该从海云庵广场乘车回兴隆路住处时,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遗忘在出租车上,因为工作原因,内有公司和客户的重要资料。 根据林先生提供的资料,民警电话联系到车主,但车主称并未发现笔记本电脑。通过车内监控发现,是后面的乘客下车时将电脑拿走。司机回忆该乘客是在海岸路上车,万安路下车后进入某小区。民警通过查看小区监控确定乘客身份,并电话联系到该名乘客侯先生。当民警说明电话来以后,侯先生十分配合民警工作,当即表示将笔记本电脑交给民警。 (来源:市北公安) 13日下午,林先生来到派出所,看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完好无损,十分激动:“这里面的资料太重要了,我担心的一晚没睡,感谢咱们民警认真负责、高效热情的工作。”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