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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逆向撞翻骑手 城阳交警启动绿色通道护伤者就医

2022-1-18 12:27     发布者: 青岛信息港 查看 578
信网1月14日讯(刘维印 胡永绪 记者 陈璐)近日,城阳公安交警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阳区红霞路鑫江桂花园门前处,发生一起货车撞伤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来源:城阳公安) 接警后,城阳公安交警 ...

信网1月14日讯(刘维印 胡永绪 记者 陈璐)近日,城阳公安交警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阳区红霞路鑫江桂花园门前处,发生一起货车撞伤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来源:城阳公安)


接警后,城阳公安交警122指挥中心紧急启动院前警医联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绿色通道”机制,警医迅速赶往现场处置。为了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122指挥中心及时下达指令,沿途各岗位执勤民警指挥120急救车安全通过路口,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经现场勘察及调查,2021年12月18日11时20分,王某(男,30岁,山东蒙阴县人)驾驶鲁Q牌照轻型货车沿城阳区红霞路向南行至鑫江桂花园门前处逆向行驶,将对行崔某(男,39岁,山东苍山县人)驾驶鲁B牌照二轮摩托车撞翻在地。


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王某驾驶鲁Q牌照轻型货车逆向行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崔某无责任。


春节将至,请自觉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城阳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朋友,逆向行驶危害多,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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