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李田田被误用的照片,原发于其就读学校公众号) 信网12月31日讯(记者 顾青青)近日,湘西女教师李田田一事引发全网关注。在该事件发酵后,信网发现有部分媒体、自媒体公众号在报道此事时,错将同名同姓的青岛女士李田田的照片与新闻同时配发。信网检索发现,截至目前,仍有不少公众号文章的图片未更改撤用。为此,青岛李田田微博发布声明,她与湘西女教师无关,如再有人滥用照片她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青岛李田田微博发文澄清 来源:微博) 信网了解到,“湘西教师李田田”事件源于12月17日,部分媒体、自媒体公众号均报道了此事件。青岛一名同名同姓的李田田,发现部分报道文章,所引用配发的图片是她在校的一张照片,此事件图片纯属“张冠李戴”。 12月23日,青岛李田田通过微博发文,澄清她与湘西女教师无关,部分微信公众号文章以及微博在没经过她本人允许的情况下滥用照片,她表示被滥用的图片来源于2020年学校公众号的一篇文章推送,“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跟大家所谈论的热点话题没有任何关系。”她希望相关人士不要再误用滥用甚至传播,如果有人继续用其照片,她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截至发稿,信网在网上及微信搜索发现,多篇公众号文章报道仍配发青岛李田田的照片。更有网友表示,青岛李田田的照片已在外网传播,覆盖面不断扩大,图片被滥用的源头已无从调查。 对此,青岛李田田在微博求助广大网友,“如果看到相关文章仍在滥用其照片,希望网友们可以提醒他们并要求删除,生平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认为,一方面当事人可以联系使用其照片的媒体、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用户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照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果对方置之不理,可以通过公证或者“可信时间戳取证”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而另一方面,刘律师表示因为照片传播源较广,当事人可以挑选几个点击量大、传播源广的侵权人进行起诉,在取得法院判决后,当事人可以在公开平台发声明,依据法院判决文书,要求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侵权文章及图片。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