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凤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日常巡查时发现,辖区个别商户持续用喇叭商业宣传,产生的噪音干扰周边居民生活,中队发现问题后立即现场处置。 凤台中队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处理。经查验,辖区内部分商户存在长期使用喇叭开展商业宣传,所产生的噪音已超出正常标准,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关于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违规情形。执法人员现场对商户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详细宣讲法规条款,明确告知噪音扰民的危害及法律后果,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喇叭宣传的违规操作,严禁再以类似方式进行商业推广。商户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不再实施噪音扰民行为。 下一步,平度市凤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加大辖区巡查监管力度,以常态化检查结合普法宣传,引导商户遵守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共同守护辖区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市民居住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