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度市凤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辖区内某商户门前存在长期违规放置大型狗笼养犬现象,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居民出行。 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该商户门前的狗笼不仅占用公共区域,而且经常犬吠,违反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执法队员依法对商户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明确告知其公共区域禁止违规养犬行为,并责令其于两日内内自行清理整改。两日后,队员再次前往查看,此处大型狗笼已清理完毕,公共区域恢复通畅。此次行动不仅规范了公共区域秩序,还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周边商户及居民普及文明养犬要求,包括遛犬牵绳、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规定,呼吁市民共同维护整洁、和谐的城市环境。 《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占用公共楼道等共有区域。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下一步,平度市凤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持续加强巡查力度,对逾期未整改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常态化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推动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