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与唐先生聊天截图。(来源:受访者) 信网5月28日讯(行动员 李如艺)谈好的生意按时发了货,东西都安装到了客户家里,可5000多元的尾款却没动静,这可气坏了专做门窗生意的王先生。为了要尾款,作为供货商的王先生直接跑到业主家拆了窗,目的就是想要中间商唐先生赶紧结账。如今,虽然双方经过协商达成过一致,可当王先生按照承诺把窗户重新安好后,唐先生还是没有给他付尾款。 王先生是中国铝业的县级代理,主要代理胶州附近的门窗半成品,也有一家自己的小工厂来做生产。今年4月底,经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做门窗销售的唐先生,两个人谈成了一笔14858元的订单,由王先生提供半成品门窗,唐先生负责给客户安装。 5月1日,王先生将指定型号的门窗发出,之后收到了唐先生分三次打来的货款共计9000元,但剩下的5000多元尾款就没了动静。 “不能发了货不给钱啊,我就照着发货地址找到了他们干活的地方,一看门窗都安上了。我一气之下就进去把门窗拆了,也去派出所报警了。”王先生坦言,拆窗一事是自己冲动,但也是为了找人要钱。后来经过协商,王先生保证将门窗还原,唐先生则支付剩余尾款,“可现在我把窗装回去了,钱又不给了。” 可这起纠纷在唐先生看来,是因为王先生没给足门窗配件导致,“密封条什么的都没到位呢!”可王先生却说,门窗半成品及配件都是直接发给了安装工人,而安装工人也证实密封条等配件都在自己手中。“我不接货不知道这些事,但是业主现在没给我结尾款,我也没办法。”事到如今,唐先生给出了没付款的另一个原因。 经过了拆窗拆门的闹剧,又因此闹到了派出所,协商后仍没解决好尾款,王先生和唐先生都各有委屈。对此,山东德敏律师事务所孙磊认为,此事中王先生为讨要尾款擅自进入客户家中拆卸门窗绝对是错误的,无论当事双方的纠纷如何,王先生没有权利入户拆窗。其次,关于尾款的部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应提供完整的支付或安装记录,或者货物的交付凭证,才能断定哪方存在问题。“谁主张谁取证,建议王先生提供出货证明及交接证明。如果没有纸质证明,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都可以。”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