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信息港城阳讯:青岛热搜网获悉,近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辉记麦田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46号的青岛辉记麦田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该公司正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1.在其原料储存间货架上发现由河北中威亿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枣沙4袋,生产日期2021年4月17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2.5千克,已超过保质期;2.在配料间货架上发现已经开封的焙乐道柔润巧克力蛋糕预拌粉1袋(由广州焙乐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2021年6月16日,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5千克,经现场称重剩余2.306千克),已超过保质期;3.执法人员在其办公室发现送货单一本(共计23页),记录了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8日的送货情况,送货单中所记录的产品,均不能提供原始检验资料和出厂检验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27日对青岛辉记麦田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于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 2、没收纯牛奶手撕面包(蛋黄手撕吐司)12袋; 3、没收违法所得72元; 4、罚款53000元。 来源:青岛热搜网 责编:郭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