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28日讯(行动员 赵宝辉)李先生在即墨区的华发四季小区有一套房子。由于平时没人居住,他提前把房子的总水阀关了。可令他没想到是,在8月份的时候,总水阀破损漏水,导致楼下业主房屋被淹,而物业公司仅愿意承担两成责任。李先生告诉信网(0532-80889431),他认为是水阀质量不好导致漏水,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应由华发物业公司承担。 8月10日这天,李先生接到小区物业的一通电话:“你家阳台的水管漏了,把楼下淹了,快回来看看吧。”电话那头着急的声音让李先生意识到水漏得不轻,可他明明早就把家里的总水阀关了,怎么还会漏水呢呢?带着疑问,李先生匆匆赶了回去。 回了小区,李先生先去了楼下邻居家,看到黄褐色的水一直沿着柜子的缝隙往下流,邻居家装好的柜子确实被泡得不轻,而且连滚筒洗衣机也被泡了,“邻居算了算,损失大约是6000元,我就先赔给人家了。” 处理完邻居家的事,李先生就连忙跑到了自家厨房看了下总水阀状态。“我们家的总水阀一直是关着的,如果是我们家漏水,肯定就是总水阀出问题了。”果然如李先生所料,在拧开水阀后,他在水阀内侧发现了一个小洞,水阀破损正是这次漏水的“罪魁祸首”。 在李先生提供的维修单据上,华发物业也承认即使总水阀关闭,李先生家的水管也有流水的情况,“这就说明水阀本身的质量不过关,所以应该是物业公司来赔偿这次漏水导致的损失。”事后,李先生跟华发物业交涉过赔偿问题,但物业公司称是李先生私自改造了水管在先,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到最后,物业说他们顶多承担20%的费用。” 信网了解到,华发四季小区物业公司系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针对李先生反映的情况,信网经查询企业年报信息联系到了该司。接电话工作人员并不愿意配合询问:“我现在不在这家公司干了,你再问问别人。”当信网询问华发物业其它工作人员联系时,这名工作人员称“我这里没有。”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的郭铁钧律师认为,从这起纠纷看,水阀质保时间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对于漏水原因双方也是各执一词。“因此要提醒消费者,在购房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对于已经装修好的零部件,特别是易损易耗件要有一个明确的质保约定,合同越详细越好,这样才好在事后去查明事实。另外,业主应当对装修工程进行仔细验收,避免偷工减料。”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