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信网】 信网9月22日讯9月22日,即墨发布关于严格使用疫情防控场所码的通告,全文如下。(信网行动员) 关于严格使用疫情防控场所码的通告 为高效精准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青岛市疫情防控场所码使用规定要求,现就全区严格使用疫情防控场所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扫码核验主体 全区各类办公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药店、民政服务机构、校园(含各类托管、教育、培训机构)等社会服务管理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等商贸场所,旅游景点、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宾馆酒店等服务业场所,车站、公园、公交、营运车辆等公共场所,村庄、小区等其他居民活动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使用要求,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做到逢进必检、凡进必扫、不漏一人,不扫码一律不得进入上述场所。 进入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扫描“场所码”,主动向场所工作人员出示扫码结果,在扫码结果出现异常时,应当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监督管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青指办发[2022]896号《关于印发“场所码”推广应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分工的通知》确定的职责分工,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场所码”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抓好本行业扫码查验的工作部署、政策宣传等工作,督促行业加快“场所码”申领应用,全力实现行业内“场所码”应用全覆盖,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效果。 各镇街、功能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各方资源力量,督促辖区单位,特别是餐饮、市场、小门店、村庄、小区等严格落实扫码要求,对场所内无码、有码不扫、扫码不验、验码不严等问题监督整改到位。 法律责任 相关场所未严格落实扫码查验要求,妨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业主管部门视情形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场所责任人及进入场所人员违反本通告妨害疫情防控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镇街、功能区未依法落实“场所码”监督管理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告。 青岛市即墨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本文来自【青岛信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文章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