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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打工遇车祸受伤 十万元救助基金保障抢救顺利进行

2022-9-20 19:31     发布者: 青岛信息港 查看 490
信网9月20日讯(通讯员 刘瑞琼 胡永绪 行动员 赵宝辉)日前,青岛城阳区一辆小轿车与行人相撞,行人受伤后被紧急送医但无力承担抢救费用。城阳公安交警大队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伤者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0万 ...
信网9月20日讯(通讯员 刘瑞琼 胡永绪 行动员 赵宝辉)日前,青岛城阳区一辆小轿车与行人相撞,行人受伤后被紧急送医但无力承担抢救费用。城阳公安交警大队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伤者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0万元(简称救助基金),使伤者转危为安。

9月2日19时33分,城阳区王沙路与铁骑山路路口南侧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栾某某(男,32岁)驾驶一辆小轿车沿王沙路向北驶至铁骑山路路口南侧处,与步行向东横过道路的杜某某(男,55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杜某某严重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城阳交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置,警医联动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杜某某的头部及身体多处骨折,生命垂危。

据了解,杜某某来自山东泗水,在青岛打工。家庭条件一般,受伤进入重症监护室后,面对高额的费用一家人倍感压力。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民警积极为杜某某准备申请相关材料,同时积极协调救助基金办公室加急审核,及时为杜某某垫付了医院抢救费用10万元整,有效保障了抢救顺利进行。

信网在城阳交警方面得知,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理由,经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垫付。

城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行人横穿马路绝非小事,贸然横穿马路,如果司机避让不及,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车辆还是行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才能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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