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20日讯(通讯员 刘波 韩通科 行动员 赵宝辉)7月30日19时23分许,王某某驾驶鲁UHT***号机动车,在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青山路路口北200米处与行人张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张某某倒地受伤被送往医院。 伤者家属得知消息后赶往医院,张某某被送至医院后立即进行手术抢救治疗,因抢救费用较大且只能留于icu观察治疗,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无法继续进行支付医疗费。由于医疗费问题,伤者家属来到了位于交警李沧大队事故科内的李沧救助基金服务站寻求帮助。基金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协调后,先行开启绿色通道积极给予当事人不停药不断药等优先条件进行治疗。 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经过审核医院抢救费等费用后,于8月打入医院账户10万元整,当事人张某某经及时治疗脱离危险期转入普通病房,其家属表示十分感谢。 交警提示:驾驶员开车途中应全程控制车速和车距,遇有险情或突发情况,应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按照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文明出行,避免发生意外,确保行驶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