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陈渐发布在微博中的话题及言论。(来源:受访者陈渐微博) 信网8月13日讯(行动员 王晨瑜)从去年赵德馨教授起诉知网擅自转载论文且未支付稿费,到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知网一次次被推上社会关注的风口浪尖。8月8日,知名作家陈渐发文称,知网未经授权就收录了自己的作品,因此他联合了19位有共同遭遇的作家起诉知网侵权。作家们除要求知网公开道歉外,还要求赔偿700多万元的稿费。其中,作家朱雀已经收到了法院传票,这一案件将于8月24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 19位作家起诉:知网未经授权收录已发表作品 8月8日,作家陈渐发布微博:“陈渐联合15名作家委托律师王韵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知网两个月了,期间青岛作家连谏等人加入,共计19名作家参与诉讼。”此贴一出,随及引来众多网友转发和评论。 一次不经意的搜索,陈渐发现自己此前发表在《飞·奇幻世界》杂志的一篇文章被知网收录,但他清楚地记得自己从未将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任何人。“很多人都以为如果杂志社跟第三方有合作,第三方平台就可以向阅读和下载文章的读者收费,但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 陈渐曾在杂志社工作,他表示根据版权法的规定,作者投稿到杂志社,杂志社只有一次性发表在纸媒上的权利,并没有拿到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除非杂志社与作者单独签署了协议。” 在陈渐发现自己的作品被知网收录后,其他作家也陆续发现了这一问题,青岛知名作家连谏也是其中之一。“知网收录了我近400篇作品,共计100多万字。这些作品在知网的阅读和下载都需要收费,每页0.5元。” 连谏表示,在她起诉后,知网曾通过一家杂志社跟自己取得联系,并表示可以补偿稿费,“收录的时候没想过征求我的同意,如今十多年过去,知网才想起补稿费,所以我还是选择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某杂志扉页中的版权声明。(来源:受访者陈渐) 作家发声:允许期刊发表不代表授权知网刊发 陈渐表示,19位作家一是要求知网对未经授权就收录文章一事公开道歉,二是要求知网按照每一千字300元的标准支付稿费,“19位作家的稿费共计700多万元。” 据了解,在十余位作家联合起诉后,法院也按照程序进行了庭前调解,结果以失败告终。 陈渐回忆了庭前调解时知网一方的说辞:“知网认为杂志社在发表作品时已经发布过版权声明,而且主张杂志的版权声明有效,出现了目前的纠纷,责任在杂志社,而不是知网。” 陈渐举了一个例子,某杂志在每一期的目录页都有一篇《本刊重要声明》,其中写到“稿件凡经本刊使用,即视作者同意授权本刊其作品的销售或转售包括但不限于杂志网络电子版销售或转售以及无线增值业务的权益,本刊支付的稿酬已包括上述杂志销售或转售方式的稿酬。” 对于类似声明,多位作家都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悬疑作家岳勇认为,作者在期刊发表作品,只是授予了他们纸刊发表权,并没有将转售权许可给他们,杂志版权页上单方面的声明是无效的。同理,杂志社将作者电子版权转售给知网,也是无效的。 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版权意识并没有被特别重视。知网在2000年前后以给国家建立基础知识产权数据库的名义,与众多杂志社进行合作,通过点击量付费的方式与杂志社签署合约。“当年杂志社普遍是出于支持国家基础知识工程建设的初衷,以低价把作品给到知网,知网却以此建立起一个垄断机构进行运作。” 陈渐表示,这种对于作品版权的错误认知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此次联合起诉也是希望借此呼吁杂志社和作者一起重视版权问题,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篇民事裁定书中,有关期刊约稿的规定。(来源:受访者陈渐) 法院判例:期刊声明不能视为获得授权的当然依据 已经在杂志、期刊上发表的作品能不能被知网无偿使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篇民事裁定书给出过答案:不能。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苏少之也曾因知网侵权一事进行了维权。涉案作品是期刊的约稿,虽然知网与期刊编辑部签订了授权协议书,但未取得苏少之教授的授权,而约稿也不能被视为期刊或知网取得作者关于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明确授权的当然依据。 据信网了解,苏少之教授在向知网维权成功后,知网便下架了其论文。而19位作家联合起诉知网的案件虽然还没有开庭审理,但他们的作品在知网上的数量已经开始“缩水”——目前,作家连谏只有一部作品被知网收录。 普通人看知网要花钱,可知网使用作者的文章却不花一分钱,这种不对等的收费方式才是知网屡屡被诟病的原因,“不劳而获”不该成为社会知识资源共享传播的弊病。 针对十余位作家联合起诉的情况,信网尝试联系知网。但在按照对方要求发送了询问邮件后,截至发稿信网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