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20日讯(王栋 胡永绪 记者 赵宝辉)日前,一男子酒驾在华安路因涉嫌酒驾被城阳公安交警大队依法查获。现场,面对民警询问,一直谎称自己喝了“藿香正气水”。 7月17日晚,城阳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华安路开展夜查行动。21时20分许,民警检查一辆冀F牌照小轿车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酒驾,随即被依法查获。该车驾驶人极力狡辩,称他没有喝酒,只喝了“藿香正气水”。民警准备带他去抽取血样时,该驾驶人才承认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徐某某称,他来自辽宁省,暂住城阳区,青岛市内务工。他当天中午在家喝了二两白酒。当晚21时许,他接到电话,让其到烧烤店接好友回家。他碍于面子饮酒后开车上路,被民警查获。 徐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一款之规定,被城阳公安交警大队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的处罚。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