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20日讯(行动员 陆彦蓉)7月17日,棘洪滩派出所与热心群众及时妥善安置好一只“飞丢”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当日午夜时分,棘洪滩派出所接到辖区热心群众报警称,一只鸟儿飞到自己家中,有些像鹰,自己不敢随意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辨认,眼前这只鸟儿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民警小心翼翼将鹰隼捉住,通过初步检查,发现它没有伤情、状态良好,便将它先行带回派出所细心照顾。目前,这只鹰隼已移交给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妥善安置,择机放飞。 城阳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猛禽类野生动物的喙和爪非常锋利,市民若看到鹰隼类的猛禽,请勿上前逗弄,以免将其激怒,反遭攻击。如果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应及时与动物管理部门联系,或者拨打报警电话。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