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7日讯(行动员 赵宝辉)去年2月份,市民林先生曾租下美科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的一处员工宿舍楼作公寓经营使用,并签署12年的租赁协议。一年后,美科以“政府回购”为由要求搬迁。自己花1395.41万的装修费用,现在对方仅赔偿600万(详情见《花费近1400万装修的公寓要回购 美科新能源只愿赔600万》)。近日,信网从(0532-80889431)吴江区经济发展局了解到,美科新能源实际上在去年5月份,甚至更早的时间就已经知晓回购一事。既然已经知道涉事房屋回购,美科新能源又为何还将房屋出租给林先生,而且还签署长达12年的租赁协议?美科新能源并未正面回应。 因为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双方对簿公堂 去年2月5日,林先生租下了美科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的一处闲置员工宿舍,用来作公寓。他花了1395.41万元对这片8872.35平方米的员工宿舍进行长达半年时间的重新装修。“不但重新粉刷了墙壁,每间屋子配备了空调,而且还设立了独立冲澡间,当中大大小小的设施可以说是一应俱全。毕竟是本着长期经营目的在做,在装修上下了大工夫。”林先生向信网出示了部分装修明目。 “现在美科新能源说政府要回购就赔偿600万,这样我们白白损失将近800万的装修成本,的确很难接受。”信网了解到,双方协商多次但均未达成一致。 “之前美科新能源处理这事的负责人说要再向上级反映一下,现在也没动静。”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了,林先生再也坐不住了,一纸诉状将美科新能源告上了法庭,案件将于7月12日在吴江区人民法院开庭。 租客质疑美科新能源合同欺诈 与美科新能源多次协商无果,而吴江区经济发展局又催着尽快搬迁,接下来林先生又该如何处理? 7月4日,吴江区经济发展局回购办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回购专班是在去年5月份组成建立,建立之初就与美科新能源洽谈回购事宜,也就是说美科新能源至少在去年5月份就已经知道涉事房屋要拆迁,“他们知道的时间可能甚至更早,毕竟谈回购是一个时间比较长的事情。” “我感觉自己落进了圈套。”林先生说,去年5月份还在装修阶段,美科新能源应当提前告知他们规避风险。 回购办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了解到此事在诉讼阶段,为了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不会一次性将补偿款给到美科新能源。此外,在与美科新能源签署的协议里面已经注明,只有产权人将所有纠纷处理完成之后,才可以把涉事地片及其建筑物进行移交。“我们还是建议林先生尽快搬迁,这块地现在已经被收回来了,迟迟不搬的话,很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占。” 从回购专班的说法来讲,既然美科新能源知道涉事区域要回购,那为何将其出租给林先生?且双方还签署长达12年的租赁合同?美科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采购经理并未正面回应此事,仅表示,“回购专班那边的信息肯定是权威的消息。” “回购专班一开始并不是跟我谈的,具体是什么时间本人也不清楚。”由于这名采购经理透露信息有限,信网咨询了公司相关其他领导的联系方式,却以“不方便”为由遭到拒绝。 律师:如果证据扎实美科新能源或涉嫌欺诈 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的郭铁钧律师在法律层面给出了解答。他认为,首先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在这件案子中,受害者应当最大限度调查并保存关于美科新能源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相关证据,比如说在订立合同时间之前,美科新能源与相关部门洽谈回购过程的语音、影像材料或者是书面文字材料等。如果证据充分,不排除对方涉嫌合同欺诈。 最终判决结果如何?林先生能否顺利拿到本该属于自己的赔偿款?信网将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信网。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