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信网】 信网6月22日讯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处罚。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征信安全管理规定;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报备,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报告;对外支付不宜流通残缺、污损人民币,未按规定挑剔不宜流通残缺、污损人民币;未按规定履行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合计处罚款60万元。(信网行动员) 本文来自【青岛信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文章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如上内容为青岛信息港(www.qingdaoxinxigang.cn)官方网站综合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青岛信息港官方网站是山东青岛区域化综合性新媒体平台,目前青岛信息港已全网覆盖,主要有今日头条、微博、微信、哔站、知乎、搜狐新闻、网易新闻、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商业平台,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体平台入驻号,实现了全网覆盖。青岛信息港是山东半岛地方信息门户,拥有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按规定进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备案,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如需转载时请保留原版权的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